近日,红桥区领导带队开展巡河工作,先后来到南运河井冈山桥断面、北运河右岸辛庄桥及子牙河右岸天河桥现场,实地察看红桥区2022年“健康大运河”“清河湖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,听取河道口门断面水质、堤岸环境治理、河道岸线执法监管等工作汇报,并对巡河发现问题现场推动整改。
他强调,近年来,我们大力实施生态立区发展举措,解决了一大批河(湖)生态治理顽疾,全区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的生态环境基本形成。要充分认识河(湖)生态治理工作的艰巨性、长期性、反复性,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心态和惰性心理,河(湖)生态治理工作只能越来越好,不能出现反复、倒退。一是要把“长”的责任扛起来。河(湖)长制不是“冠名制”,而是责任田,戴上河(湖)长的帽子,就要有名有实。全区每一名河(湖)长都要切实担负起治水兴水、节水护水的主体责任,种好自己的“责任田”,常态化巡、管、治,突出问题导向、结果导向,坚决杜绝遛弯式、打卡式、游玩式巡河,坚决杜绝形式主义。二是要把“严”的基调树起来。河(湖)长制办公室要加大牵头统筹力度,以水质指标为导向,充分发挥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。要从严监督执法,对重点区域和可能影响生态治理的重点行业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。要强化协调联动,健全“河(湖)长吹哨、部门报到”制度,充分利用网格员、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参与巡河护河,确保所有水域有人管、管得好。要强化考核指标运用,对考核排名靠后、问题落实不力的,要及时通报,确保河(湖)长制工作落地见效。三是要把“改”的力度强起来。对于市级考核通报、本区巡查发现和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,做到第一时间现场核实,第一时间研究处置,第一时间回馈结果,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,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有方案有步骤,限期整改,在问题整改上决不允许存在“半拉子”工程,最终做到逐个销号,形成闭环。
他强调,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多渠道加大对河(湖)长制宣传力度,引导全区群众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人人都是河(湖)长意识,努力形成部门主管、群众参与的管水、治水、护水良好局面,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。